医保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3篇

  • 发布时间:2022-06-25   浏览: 次   来源:总结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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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公众对医疗保险工作的认识。坚持人才引领发展,建设一支忠诚、廉洁、负责的高素质医保干部队伍,牢固树立廉洁务实的医疗保障部门良好形象。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医保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医保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篇1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界首市医疗保障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实事求是,狠抓队伍建设,以党建引领工作,落实医疗保障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中心工作开展情况

  1.深入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警示教育工作方案,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大排查,摸清问题底数,形成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清单;,并以太和医疗机构骗保问题为切入点,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全覆盖专项治理。

  2.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微信新媒体线上学习,邀请党校讲师培训,党组书记上专题党课,开展集体学习、集体研讨,参观党史学习教育馆等方式,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通过深入宣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时通过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每日推送;百年党史天天读;,扩大;四史;宣传教育范围,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4.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理论学习,深化警示教育,开展;家生态;建设系列活动,党组书记上专题廉政党课,开展坚决抵制餐饮浪费狠刹违规公款吃喝专项整治活动,对照整治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局党组书记与全体干部职工和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办公室负责人、财务室负责人开展严禁公款吃喝的预警谈话。

  (二)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1.提前谋划,圆满完成参保筹资。2021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总人数为694548人,按照常住人口612000人计算,参保率达113%,超额完成了上级医保部门参保率99%的要求。按照每人筹资 860元(其中个人筹资280元,各级财政计划补助580元)的标准,2021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总额为 5.97亿元,医保筹资工作质量居阜阳市前列。

  2.细化管理,基金运行平稳高效。拟定2021年医保基金预算方案,强化预算约束机制,推进医共体体内二次预算,规范医共体体内、体间、体外结算。截止到10底,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共支付28450.17万元,其中基本医保累计支付40315.08万元,累计补偿人次1251802人次;大病保险累计支付5098.44万元,累计补偿人次17954人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支出2153.73万元,获益人次43110人次。医保基金支出在合理区间,做到了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3.提升服务,推进医保系统行风建设。成立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方案。印发文件,明确各项医保业务工作的办理流程、受理条件、办事材料、办理地点等内容,细化到每个环节,形成闭环管理。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减证便民、提高效率,实现一站式结算,群众;最多跑一次;实现服务全覆盖。同时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避免群众来回跑腿,推行微笑服务,通过专业服务用语和群众沟通,提高群众满意度。

  4.积极创新,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配合阜阳市开展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工作;开展中医适宜技术门诊按病种付费改革,将治疗路径清晰、治疗费用明确的中医适宜技术纳入门诊按病种付费范围,合理确定支付标准。通过调研论证,拟选定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中医适宜技术24种,乡镇医疗机构13种,作为界首市门诊中医适宜技术结算类型,向阜阳市医保局请示执行,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5.应保尽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开展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排查,共排查未参保数据疑点1861人,劝交444人,参保率100%,实现应保尽保;建立返贫致贫风险预警机制,按月排查个人支付5000元以上脱贫人员和1万元以上普通居民,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返贫致贫风险预警名单管理,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继续执行贫困人口综合脱贫政策,2021年分类支助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36980人,代缴参保资金1035万元。截至到10月,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总费用10099.74万元,享受健康脱贫政策9334.09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支付6952万元,大病保险支付646.98万元,医疗救助支付1231.09万元,;180;支付317.37万元,政府兜底186.65万元。

  6.积极作为,推动集采药品落地惠民。组织实施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以及高值耗材带量采购在我市落地实施,督促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使用国家集采和省谈判的药品、高值耗材,进一步降低医保基金支出,惠及广大患者。

  7.强化措施,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效能。坚持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全覆盖、常态化,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特别是太和县部分医疗机构欺诈骗保问题被媒体曝光后,我局采取有力措施,开展重点排查,有力地维护了医保基金的安全。一是成立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市纪委监委、卫健、财政、审计、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医保工作的领导;二是强化监管执法力量,成立副科级的界首市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监管事务中心;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智能监控机制、信用监管机制、医疗保障基金综合监管机制、医药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机制、社会监督机制、督导考核机制,切实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四是强化社会监督,通过社会公开招聘、单位邀请,聘任媒体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16人作为市级医保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通过乡镇街道推荐,确定159名村级监督员,在全市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医保基金监管网格化体系。

  二、存在问题与挑战

  一是随着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不断提高,参保群众个人筹资额度不断增加,特别是在脱贫攻坚完成后,部分稳定脱贫人员,不再享受政府资助参保,需个人缴纳参保费用,部分群众参保意愿降低,城乡居民医保筹资难度增大。

  二是随着长三角一体化进程加快推进,我市居民来往江浙沪地区更加方便快捷,上海、南京等地的优质医疗资源将对我市形成虹吸效应,虽然我省居民省外就医的医保报销门槛较高,但是医保资金外流风险依然不断增加。

  三是阜阳市深入推进区域总额预算下的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DIP),我市城乡居民医保资金将放入阜阳市医保基金总盘统筹使用,我市与其他拥有较高医疗技术资源的县区相比,在竞争吸纳医保资金时处于劣势地位,不利于我市医疗卫生水平的提升。

  四是医保信息化水平不高,医保基金监管手段较为落后,在医保基金监管中大数据手段应用还不够,监管智能化水平不高,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建设进度缓慢。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党建引领。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充实加强党建力量,由党组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加强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任务落实;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要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管好群众的;救命钱;,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医保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创新监管方式。根据工作新情况研究新方法,推进医保智能监管工程立项,推广医保智能监管试点至全市所有协议管理机构。全面升级智能监管系统,变住院、门诊违规诊疗行为事后审核处罚为事前、事中审核提醒预防;建立实时监控中心,解决办公场所问题,利用脸谱识别等技术,实时监控、智能分析,及时掌握;欺诈骗保;证据,严防;欺诈骗保;行为发生。

  (三)完善基金安全机制。在严格执行按人头付费总额预算的基础上,推进体内二次预算。完善医保基金预算约束机制、医保基金预算执行公开平等协商机制、医保监管机制、医患恶意联合无效治疗预防机制、联动机制、宏观指标管理制度、病历审核制度等各项工作机制,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将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政策调整回归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五)常态化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飞行检查。组织人员对协议医药机构开展检查全覆盖,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对信用评价较低的医药机构加大检查频次,结合医保医师协议管理,既处理事,也处理人。

  (六)严格执行医保协议医师管理办法。规范记录医保协议医师违规行为记分,用好积分制,同时加强定点医药机构政策培训及职业道德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维护基金安全意识。

  (七)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多渠道多部门联合形成宣传合力,坚持正面宣传,重点宣传打击欺诈骗保的成效,以及围绕提高群众筹资积极性的典型案例的宣传,尤其是花费基金较多、享受医保实惠的大病、重病人员的典型宣传。

  (八)加强人才培养。充分利用好现有编制资源,补充医学、管理等专业人才,努力探索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水平。

医保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篇2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医保局的工作安排,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保基本、可持续、全覆盖,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全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为核心,推动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的工作总结及2022年的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根据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全面推进各项医保业务工作。

    (一)落实待遇保障工作

     1.全面完成2021年度参保计划

      截止至2021年12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了270.77万人,其中职工医保参保人数为32.54万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238.23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23.91万人。我市常住人口数为260.3万人,参保率达到104%。

     2.制定和调整医疗保障政策

    (1)制定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印发<阳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为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做好充分准备,进一步提高门诊特定病种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2)全面落实门诊慢性病长处方。对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慢性病患者,根据病情需求,取药量放宽至三个月,满足门诊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切实解决参保人员就医用药困难问题。

    (3)落实;两病;门诊待遇保障。一是提高;两病;人员门诊统筹待遇额度。二是将高血压和糖尿病纳入门诊特定病种范围,扩大待遇范围。三是完善医保政策,实现群体全面覆盖。

    (4)实现职工医保与生育保险合并征缴。从2021年10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职工医保与生育保险合并征缴,实现参保登记、基金征缴管理、医疗服务管理、经办信息服务四统一。

    (5)调整我市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待遇标准。调整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定额结算标准和结算方式,统一全市参保人待遇标准,统一全市各级定点医疗进行产前检查的定额标准,提高参保职工的平均产检待遇标准,实现全流程联网结算。

    (6)调整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待遇。印发《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有关待遇,合并高额补充医疗保险与大病保险,统一待遇标准,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年度统筹封顶,进一步理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保险的运行机制。

    (7)规范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印发《阳江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并配套出台《关于明确我市异地就医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市异地就医政策,加强异地就医管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优化经办服务,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8)调整职工医保缴费政策。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以个人申报的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9)贯彻落实《广东省生育保险规定》。以市政府名誉印发《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意见》(阳府〔2021〕54号),明确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广东省生育保险规定》(第287号令),全面贯彻落实生育医疗保障待遇。

    (10)指导推进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联合市农业农村局、金融局、阳江银保监分局共同指导,推进阳江首个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阳江市惠民保;于12月15日正式在本市上线,进一步提高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综合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广大人民群众医药负担,上线30天,参保规模已达到48.5万人。

    (二)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

      1.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积极做好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阳江上线相关工作,并于2021年4月1日顺利上线,成为全省第10个全流程全层级上线国家平台的地市。实现了全市114家医疗机构和600多家定点药店平台全覆盖,破解了医保信息系统存在标准不统一、数据不互认等问题,为270多万参保人提供更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医保服务。

      2.实现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家属缴纳城乡居民医保。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开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配偶、父母、子女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试点工作。经过连续4个月的系统改造、测试,及与省、市税务部门沟通协调,我市于2021年12月正式启动该项业务,成为全省第一个实现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家属缴纳城乡居民医保的地市。

      3.实现门诊异地就医联网结算。2021年5月启动门诊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工作,6月21日我市正式开通省内异地门诊费用联网结算功能,成为全省首批开通门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8个地市之一。8月,经与江苏省、海南省进行多轮联调测试后,我市正式开通了跨省门诊医疗费用联网结算。

   (三)优化医保经办服务

      1.;互联网+医保;开辟便民就医新渠道。创新医保便民举措,进一步深入推进;互联网+医保;发展,出台多项惠民举措,推进为民服务;零距离;,实现让群众少跑腿、不跑腿,让数据多跑路,通过微信小程序;粤医保;平台实现了多项医保业务线上办理,有效保障群众办理医保事项不断档。

      2.实现八大经办事项全市通办。印发了《关于推进第一批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全市通办;事项的通知》,将门诊特定病种备案等八大经办事项纳入第一批;全市通办;事项清单,以满足群众;就近、便利、高效;的办事需求,营造更加高效便利的服务环境。

   (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

      1.动态调整我市病种分值库,支持高水平医院建设、中医药发展。为继续深化医保支付改革,在遵循全省统一的病种分值库和中医优势住院病种参考分值库基础上,经分析测算近三年病种结算数据,对病种费用情况科学论证,作出客观真实的分析与评价,并结合实际,牵头制定了《阳江市基本医疗保险病种分值库(2021年版)》,大力支持高水平医院建设、中医药发展,推进实施基层病种,促进分级诊疗。

      2.推进阳西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按照省医保局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阳西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工作,2021年7月25日至30日省医保局组织相关专家及我局相关人员对阳西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2020年度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展绩效评估,督促阳西医共体继续朝着省医保局制订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目标迈进,为打造好省的试点作出不懈的努力。

      3.落实医保支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指导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及时落实医保支付标准动态调整工作,动态调整了各批次国家集中采购药品和国家谈判药品同通用名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相关批次的国家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高血压糖尿病用药范围和医保支付标准。

      4.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的暂行办法,制定两定医药机构申请专家评估制度,组建了定点医药机构评审专家库,印发了《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审专家抽取管理规定的通知》,促使两定医药机构申请审核评估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同时结合医保监管条例和阳江实际,不断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协议管理服务内容,通过协调管理,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监管力度,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五)稳步推进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1.积极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根据省医保局工作部署,继续全面推进落实国家及省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组织和指导我市各有关医疗机构及时填报相关药品未来一年预采购量,积极开展各批次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认真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各批次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积极做好省局有关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积极推进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常态化,进一步降低我市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价格,减轻群众负担。截止2021年12月30日,我局指导有关医疗机构落实国家、省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12批次(其中国家集采药品5批次,医用耗材1批次;省集采药品2批次,医用耗材4批次)222个药品、71种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并已在我市全面落地。

      2.积极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落实国家、省关于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有关精神,我局先后印发《阳江市医疗保障局阳江市财政局关于阳江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的通知》等五份文件,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据统计,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扩围)结余留用资金约273万元,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余留用资金约34万元。

      3.大力推进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使用。根据国家及省医保局等相关文件要求,督导医保经办机构每月定期对国家新版谈判药品落地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同时,指导做好2021年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落地我市的医保支付工作。按照省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健全国谈药;双通道;用药保障机制,进一步提升国谈药供应保障水平,形成谈判药品供应保障的;双通道;。国谈药;双通道;用药保障机制将于2022年在我市实施,目前,我市已遴选出3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及确定阳江市人民医院为试点医院。同时为了确保新增的67种国谈药品纳入医保报销,制定了部分国谈药品实施单独支付政策。

      4.积极推进全省统一的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分类和编码标准。根据省医保局最新统一的诊疗项目目录及医用耗材目录,结合实际制定医用耗材和诊疗项目的自付比例,督促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按省要求及时动态更新维护相关医保药品、医用耗材等分类与代码库,全市已于2021年8月15日起全面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分类和编码标准。

     (六)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工作

      一是及时调整我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进一步降低群众检测费用负担;二是结合现行政府指导价文件,牵头组织有关公立医院根据省局最新项目目录重新匹配价格,制定《阳江市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表(2021年版)》并执行;三是开展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修订项目定价工作,拟定我市各级别公立医疗机构新增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72项)、新修订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41项)的价格,其余有关工作正在走程序,待报市政府审定通过后印发实施;四是委托第三方以全市18家样本医疗机构上报的近三年数据为基础,通过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成本测算,开展2021年阳江市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评估和调价工作。目前调价工作方案已上报省医保局审定,审定后符合调价启动指标的再进行价格调整工作。

     (七)落实医保基金监管工作

      1.逐步完善监管体系建设。2021年2月,建立了由医保、公安、卫健、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阳江市医疗保障基金综合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2021年5月,我局对联席会议制度进行调整,将司法和财政部门纳入我市联席会议制度组成部门,进一步增强了我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合力,健全医保基金协同监管机制。

      2.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活动。以;网上宣;;掌上宣;为主线,采取线上与线下、传统与创新相结合方式,以更为直观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主动参与基金监管,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3.组织开展我市打击欺诈骗保专项工作。一是联合公安、司法、卫生健康等部门召开全市医保基金监管专题工作会议,传达全国、全省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动员部署2021年专项整治工作;二是联合印发《阳江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成立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三是按照工作部署,市局由局领导带队,派出2名执法人员与聘请的第三方检查人员从诊疗行为、用药、收费、财务等方面的规范合理性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对查实的违规医疗费用予以追回,并督促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立行立改。各县(市、区)医保部门参照市局的做法开展辖区内专项检查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共约谈定点医疗机构13家,通报批评3家,限期整改5家,暂停医保服务协议10家,移送公安机关1家,曝光案例7宗。拟拒付(追回)医保基金3672.81万元。

     (八)落实审计整改工作

      对照《阳江市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报告》的问题和意见,根据审计报告的要求和建议,梳理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措施。目前,涉及我局的8项反馈事项,已完成整改的有7项,1项正在整改。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审计工作要求,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工作。

     (九)全面落实从严治党

      1.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总体要求,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一手抓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一手抓问题,切实为广大群众解决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4个;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全面完成,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效,得到广大群众好评,指导组总体评价为;好;。

      2.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三方面18个整改意见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目前,已整改完毕事项16个,正在整改事项2个。

      3.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党史学习教育等形式,组织学习研讨7次,聘请专家学者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宣讲报告3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5次,组织党员干部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19次,学习政治要件51个。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二是加强支部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召开支委会14次、支部大会7次,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6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90多次组织党员干部分批次深入巩卫挂点南排村委会和白沙社区开展创文巩卫志愿活动,切实为基层联系点及服务的群众解决问题,进一步提高党支部领导力、组织力和执行力。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开展专题辅导2次,组织对全局干部职工23人次进行谈话提醒71次。利用反面教材加强对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4次,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落实民主集中制,召开党组会议20次,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四是加强意识形态建设。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组织意识形态部署和专题调研7次。强化网络舆情管控,组织开展以清理净化;微信朋友圈;为主题的专项行动,开展意识形态培训教育3次,加强广大干部职工意识形态教育,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二、当前开展的工作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当前迫切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启动阳江市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第八保期招标工作。我局已将我市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第八保期项目采购意向、采购计划及采购需求进行挂网公示,公示结束后开展专家论证及招标工作。

     (二)完成阳江市医疗保险智能监控审核服务项目招标工作。我局已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公司将阳江市医疗保险智能监控审核服务项目招标意见进行挂网公示,公示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将由中标该项目的第三方智能监控审核服务团队正式进驻我局开展医保监控审核工作。

     (三)启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准备工作。我局已与市财政局、市社保局及合作银行就2022-2024年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运营服务费问题达成统一意见,并计划于近期启动该项目的招标工作。

     (四)印发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根据粤府办《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有关政策及改革医保个人账户政策。

     (五)创新性开展中医药服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根据省工作部署,3月底前出台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医保支付改革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促进中医特色治疗的发展。

     (六)继续做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有关工作。已拟定我市各级别公立医疗机构新增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新修订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价格,待报市政府审定通过后印发实施;开展2021年阳江市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评估和调价工作,调价工作方案已上报省医保局审定,审定后符合调价启动指标的再进行价格调整工作。

     (七)做好2021年医改考核准备工作。根据省市医改办的要求,认真准备医改考核方案中涉及我局工作指标的统计报表和佐证材料报送市医改办,迎接省医改考核。

     (八)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继续保持打击诈骗医保基金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力度。积极引入第三方监管力量,将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持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力度,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九)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总结大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党史学习教育办工作部署,严格做好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和民主生活会各项准备工作,按时按质开好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和民主生活会。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医保缴费年限政策尚未完善。根据省级统筹规划,全省拟统一医保缴费年限。我市目前尚未出台医保缴费年限的相关政策,参保人仍需终生缴费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偏低。根据省级统筹规划,城乡居民医保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需达到65%以上,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报销比例偏低。

    (三)基金监管力量欠缺。由于编制限制,我局没有核定执法编制,没有设置专门的执法队伍,执法力量薄弱,在落实基金监管工作中,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基金监管工作跟不上基金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监管力量欠缺。

    (四)行政机构与经办机构衔接不够顺畅。我市当前的医保经办机构为市人社局下属部门,医保行政部门与医保经办部门分离,造成经办工作沟通不够顺畅。

    (五)抓党建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平时重视业务落实较多,思考研究党建工作相对较少,导致党建工作水平不高,以党建促业务力度有待加强。

      四、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做好下年度医保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政策。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二是贯彻落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三是调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四是完善我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政策。五是进一步完善我市退役军人医保接续政策。六是研究制定我市新的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二)进一步优化医保经办服务。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办法。二是以;粤医保;为基础,探索更多新的应用场景,推出更多的便民利民措施,让更多业务实现;掌上办;;网上办;。

    (三)继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制度改革工作。深入推动阳西医共体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加大中医药医保支付改革力度,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完善医保支付标准管理工作,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

    (四)积极推进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工作,满足参保患者国谈药供应保障,确保参保用药可及性。

    (五)扎实推进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及耗材集中采购各项相关工作。2022年,我局将扎实推进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及耗材的集中采购工作,落实药品及耗材的集中采购医保支付工作。

    (六)继续做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有关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要求及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等工作。

    (七)继续监督做好2022年新版国家谈判药品的落地工作。督导医保经办机构每月定期对新版国家谈判药品落地情况进行监测,每月定期对相关谈判药品落地情况进行统计并上报省。

    (八)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一是要加大宣传和培训的力度,增强两定机构法制意识。二是通报欺诈骗保专项检查结果,加大对典型案例曝光的力度,有效震慑两定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充实监管力量,增加执法编制和增设执法机构,构建一支相对固定的执法队伍,加强日常监管和突击检查。四是加强基层基金监管工作指导,进一步完善医保行政执法流程和行为规范。

    (九)努力推进医保经办机构改革。全面落实市深改委重点改革工作安排和巡察整改工作任务,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推进我市经办机构顺利改革,努力解决医保行政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工作沟通不顺、协调不畅等问题。

    (十)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意识。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压实党员领导干部工作责任,建立责任制度体系,强化日常督责,严格问责,推动责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推动各项党建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医保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篇3

  今年以来,濉溪县医疗保障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按照;保基本、可持续、惠民生、推改革;的总体要求,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精准施策、精细管理,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着力完善医保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实现全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一、2021年全县医保工作进展情况

  (一)基金整体运行情况

  1.参保资金筹集及参保率情况。2021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943259人,参保率99.52%。全县居民医保筹资人均860元(个人缴费280元),共筹集资金81120.27万元。截至2021年11月底,全县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数57273人,基金累计征收26775万元;生育保险参保人数40168人次。

  2.基金支出情况(截至11月25日)。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补偿支出51393.64万元,全县城乡医保受益826496人次。参保患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75%,普通门诊政策内报销比例为55%。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27246人次,补偿金额4629.23万元,大病保险政策内报销比例达到62.10%。城乡医疗救助补偿55287人次,补偿金额1511.31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累计支出15240万元,统筹支出6822万元、个人支出6789万元、大病救助支出576万元、转移支出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051万元。生育保险累计支出619万元。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县医保局与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濉溪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濉溪县2021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濉溪县2021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确保民生工程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加强工作调度,强化措施落实,保证序时进度,圆满完成三项民生工程任务。连续多年荣获全县民生工程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2.强化脱贫攻坚工作。认真巩固医保脱贫成果,做好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参保资助政策,2021年分类资助脱贫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56974人,代缴参保费用1437.25万元,34500名脱贫人口实现了在医保信息系统的精准标识,确保应保尽保。积极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做好4类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工作及风险预警,筛查大额医疗自付风险预警信息4次。分二批对边缘易致贫户进行临时救助,第一批救助3人,财政支出6.41万元,第二批救助年底进行。认真做好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和第三方评估考核迎评工作,在访谈中被评为优秀。

  3.协同推进医共体建设。与县卫健委密切配合,发挥医保协同作用,扎实推进全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工作。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医共体2020年运行情况考核,落实结余资金分配。强化2021年医共体医保包干基金预算管理,落实向县域医共体派驻医保基金监管督导员制度。以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保险创新试点工作为契机,配合卫健部门着力推进医防融合服务模式,医共体发展步入良性发展轨道。2021年8月31日,《人民日报》刊登文章;县内看病、省时省钱;,对我县医共体和医保工作做法予以肯定。

  4.认真开展慢病试点。按照省局要求,我县认真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保障创新试点工作。在深入调研、精准测算的基础上,制定了试点方案,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和人员培训。在医共体按人头总额预付的基础上,实行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疾病医保支付费用由乡镇卫生院按人头包干使用,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向医共体和乡镇卫生院下达了本年度门诊和住院预算指标。取消了门诊统筹20元和慢性病报销300元门槛费,提高了城乡居民保障待遇。切实规范慢性病病种认定流程,将慢性病病种认定由原来的一年办两次,改成每月办一次。把试点工作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相结合,与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结合,提高了慢性病规范管理率。近期,落实了国谈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惠及了特殊慢病患者。今年上半年,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常见慢性病门诊就诊91751人次,就诊率218.78%,较去年同期提高49.89个百分点;住院9616人次,住院率22.93%,较去年同期下降5.46个百分点,试点成效逐步显现,初步实现了;两升两降;目标。

  5.严厉打击欺诈骗保。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医保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强化联合执法,落实清单管理,确保处理到位。在6月底前完成了存量问题清零任务,7月底前完成了现场检查全覆盖,11月底前完成了检查处理工作,共检查285家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协议10家,约谈整改76家,移交案件20家,追回医保资金192.01万元。开展县域外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工作,利用大数据筛查的方式,追回15家县外定点医疗机构违规结报医保资金180.12万元。11月份,开展欺诈骗取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医保资金专项治理检查工作,追回18家卫生院和27家卫生室违规结报医保资金36727.7元。

  6.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医保编码贯标工作,医保药品、医保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医保按病种结算病种5项编码已完成数据治理、政策标识。医保系统机构、定点医药机构与其工作人员信息编码已全量维护并动态维护,7项业务编码标准已贯入本地信息系统。医保基金结算清单在前14项业务编码完成贯标基础上全面推行使用,应用场景同步提供,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助推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如期建成。加快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和应用工作,切实提高医保电子凭证结算水平。抓住长三角区域医保一体化契机,开展长三角区域普通门诊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和省内慢性病门诊就医费用直接结算。

  7.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根据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六统一;和;四最;要求,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障办事大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一站式;服务,开展节假日和日间不间断服务。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切实为群众办实事,积极探索医保经办服务向基层下沉,在镇卫生院设置医保服务站,将县级医保经办机构的医疗保险登记、异地就医备案、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等经办事项下放到基层医保服务站,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切实让参保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体验到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经办服务,受到国家和省、市多家媒体关注。此外,加快医保经办机构整合进程,近日,县编委已研究决定调整县医保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问题,在原有机构数不变基础上更名设立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县医疗保险征缴稽核中心,共增加编制8名,塑造了我县医疗保障服务(征缴服务、经办服务、基金监管)三方分工协作新格局。

  二、2022年全县医保工作计划

  2022年全县医保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关于医疗保障的决策部署,立足濉溪实际,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入实施健康濉溪战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医保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建设;五大;医保,推动我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依法依规分类参保,实施精准参保扩面,优化参保缴费服务,切实提升基本医保参保质量。

  (二)落实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待遇保障政策,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障、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做好重大疫情医疗保障工作。

  (三)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协同做好县域医共体建设,发挥医保支付、价格管理、基金监管综合功能,促进医疗保障与医疗服务体系良性互动,使人民群众享有优质便捷的医药服务和医疗保障。

  (四)继续做好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疾病保障创新试点工作,加强部门协调,结合国家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试点,以门诊高血压、糖尿病为突破口,启动;两病;全周期健康管理,建立起医防融合、连续服务和分级诊疗协同机制,引导;两病;患者在基层就诊和管理。

  (五)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县域医共体按人头总额预付等医保支付政策,实施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将中医适宜技术和优势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引导基层医疗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六)推进国家和省集中采购药品、高值耗材政策落地,做好医疗机构集采报量、采购使用工作。探索有利于县域医共体发展的国家和省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管理机制。

  (七)加强医保定点管理,认真落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优化管理流程,加强考核监督,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绩效考核机制,推动定点管理与医疗质量、协议履行相挂钩。

  (八)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提升监管水平。加强医保智能监管能力建设,实现智能审核全覆盖。

  (九)加强医保治理能力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完善经办服务体系,抓好县级经办机构整合,理顺职能,充实人员,提高效能;强化镇医保服务站规范化管理,做实经办服务下沉,并向村级延伸。加强经办机构内控机制建设,提高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和效率。

  (十)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坚持传统服务方式和新型服务方式;两条腿;走路,推进医保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本文来源:https://www.gxxing.cn/shiyongwen/180260/

2021年医保局工作总结 医保局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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